设为首页| 添加收藏

地址: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太阳成集团tyc7111cc艺术与设计学院
电话:0771-5300759(院办)
邮编:530200  

   

通知公告
关于开展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
2019-05-05 10:31:15  来源: 浏览:

各单位、部门:

根据关于印发〈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(南院人〔2019〕20号)要求,为做好我校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认定的对象

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(不含外聘教师)。

二、认定的条件

详见关于印发〈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(南院人〔2019〕20号)

三、认定的程序及相关要求

(一)4月29日-5月6日,申请人如实填写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》(详见附件),同时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、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等证明材料至所在单位、部门进行审核。

(二)5月7日-8日,各单位、部门依据认定条件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查,确认符合条件的则在审批表签署意见,并将审核通过的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》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》报送人事处苏向华老师处(行政楼234办公室)。

(三)5月9日-10日,人事处会同质量评估办公室、教务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复核,出具复核意见后报送校长办公会审批。

(四)校长办公会对拟认定为主讲教师的人员进行审议,经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并下文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

附件:关于印发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的通知

太阳成集团tyc7111cc人事处

2019年4月29日

附件.zip

Baidu
sogo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