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名称: 艺术与设计学院2023-2024-1学期教学仪器设备维修 。
二、合格报价人的资格要求
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;
2、国内注册(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),能够提供本次货物内容的供应商。
三、采购方式及上控价
1、采购方式:密封报价;
2、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报价,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3、本项目要求 接到中标通知 之日起, 7 日内完成供货。
4、本项目上控价为 19887 元,报价超过上控价者均为无效报价。
四、采购内容及数量 详见附件1。
五、报价文件内容
1、报价公司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2、报价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六、本项目中标原则
按照符合采购需求、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选定供应商。
七、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
报名材料密封盖章后在密封袋上注明报价人名称、联系人及电话,通过顺丰快递邮寄(不接受同城等其他快递方式邮寄)或现场投递,投递地址: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 8 号敷文园综合楼艺303室,截止时间:2023年 12 月 3 日 17时 00 分(以送达时间为准),逾期拒收。收件人:杨老师; 联系方式:0771-5300759。
八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太阳成集团tyc7111cc艺术与设计学院网站上发布。
太阳成集团tyc7111cc艺术与设计学院
2023年 12 月 1 日